市国资委荣获第四届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
发布日期:2010-06-23
日前,市国资委机关被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授予“第四届(2008-2009年度)市直机关文明单位”称号。这是市国资委自2006年成立以来连续两届荣获市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。近年来,市国资委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坚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,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,不断丰富文明创建载体,创新文明创建形式,积极开展文明单位、和谐企业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为国资监管提供良好的精神动力、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。